[34]《有司彻》第十七,郑《目录》云:《少牢》之下篇也。
所谓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承认自然界本身不仅是有价值的,而且有自身的内在价值。这似乎是一个吊诡,神既是超越的,又是自然界所固有的,按照传统理性主义的看法,这是不可理解的。
[30]《张载集》,第24页。他的贡献不仅在于指出生命的多样性及其不同个性,而在于人如何对待一切生命的态度问题上,即平物我,合内外。要做到这一点,就不能停留在知识上、停留在认知心上。人能不能实现其目的,则是能不能成性的问题,如何成性则是实践的问题,包括认识与体验的问题。就使得之,乃诚而恶明者也。
这是他的又一个重要贡献。因此,它与人的生命存在不可分,与世界的存在不可分,不仅如此,天道之诚须待人之明而得以实现。畅万物之情是达自然之至的必然结果,二者是不能分开的,如果不能畅万物之情,圣人之所以为圣,就没有什么特别意义了。
至理可能是多元的,但是可以冥合、冥会,即构成自然界的和谐。事实上,正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动物构成最大的威胁,对动物不断进行伤害,才使得动物对人类有恐惧,有警惕,有自卫性的报复。但是,顺其有待者之性,使其不失所待,则同于大通矣。自从庄子将自然内在化、人性化之后,以自然说明人性,已成为道家哲学的一个最重要特点,王弼就是这一学说的主要代表。
他在解释老子的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时说:夫耳目口心皆顺其性也,不以顺性命,反以伤自然。法自然者,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于自然无所违也。
反复相喻,则彼之与我,既同于自是,又均于相非。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玄学 。将明无是无非,莫若反复相喻。顺自然而行,不造不始,顺物之性,不别不析,因物自然,不施不行,总之,不造不施,因物之性,不以形制物也[12]。
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,自然大致上有两层意思,一是说命,一是说性,二者都是与人的生命存在有关的,而且处处涉及人与万物(自然界的生命)的关系问题。如果说达自然之至只是认识自然界的外在的客观法则,而无生命目的意义,那么,所谓达,就不过是一种纯粹的认识,圣人不过是一个知识渊博、精通天文地理的人,最多是一个智者,他只能宰制万物,而不能畅万物之情。万物以自然为正也就是万物以自然为性,自然就是万物的正性,而自然则是没有任何目的使之然的自我产生、自我决定的本性,其最大特点就是具有独立性。在王弼看来,自然界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,万物自相治理而各适其所,各自都能得到满足,用不着人为的造立施化。
[8]《三国志·魏志·钟会传附》。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,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,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,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,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。
美者人心之所进乐也,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,美恶犹喜怒也,善不善犹是非也。庄子所说,是指万物存在的普遍道场,郭象所说,则是自我、自性的玄冥之境,但是玄冥也是能够常通的,不只是自通而已,就是说,人与物都能各得其所。
因此,万物虽聚而共成乎天,而皆历然莫不独见矣[27]。人类应当如何对待万物呢?应当任其自然,而不要加以人为的改造,既不助其成,又不损其生,这样,人与万物都可以畅然俱得而各适其性。那么,被食的动物呢?是不是也能各适其所而得到满足呢?王弼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。故浩浩大宁而天地万物各当其分,同于自得而无是无非也。若复以彼指还喻我指,则我指于彼指复为非指矣,此亦非指喻指之非指也。放物于自得之场,即是使万物得以自由地生长和发展。
不具存则是有些生物被消灭而不能全部生存。从本性上说,万物皆以自然为性,自然者,自己如此、自我决定之义。
生物不能具存,天地便不能备载,即失去了整体和谐。神人如列子者,也要御风而行。
是以至人知天地一指也,万物一马也。道德和知识都是后天获得的,经验知识具有重要作用,是一切知识的基础。
郭象所说的自然是有生命意义的,是从生命上说的。这正是道家的无为而治。另一方面又说,人应当改造和利用自然,以为人的生活服务。进一步说,是通过万事万物之性而体现出来的。
自然之性具有客观普遍性,并且具有超社会伦理的性质,但就其特性而言,仍然是有机论或生机论的。[12]《老子·二十七章注》。
他所说的明,主要还不是指科学认识,而是指统治者出于权力欲望而施行的计谋。自然不可偏举,即不能从某一个方面来说明自然。
只有做到这一点,才能实现与物冥合的境界,而游于变化之途。在世间一切相互关系中,郭象最重视的是人与物的关系。
减少欲望,不用巧智,是道家的一贯主张,也是王弼修养论的主要内容。但他所说的自然无为,既否定了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(天故生人),同时也否定了老子的自然目的论(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),近于用机械式的因果论解释自然界的现象以及人的生命现象。他在解释老子的道法自然时说: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。不为而自能,所以为正也。
如果以性足为最大,那么,无余就是最小[26],以泰山之无余与秋毫之性足相比,泰山就是最小的了。如果说,庄子是站在超然物外的道的立场看待万物,使万物得以齐一。
对自然之性的尊重,便成为王弼哲学的一大特色。这所谓大通,就是自由和谐。
郭象则认为,自然界的万物,理虽万殊而性同得[22],同得者得于自然。[20]至德之人固然能够与物冥而做到无待,即没有彼我之间的相互对待而实现人性的自由。